今年以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强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有效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积极推进诉前调解,运用巡回审判车的方式,将法庭搬到“家门口”,实现了老百姓在“家门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巡回审判车是一种流动法庭,也是法治宣传的良好载体,尤其适用于人口分布广,交通不便的农村牧区。近日,伊金霍洛人民法庭利用巡回审判车,赶赴沙巴日太嘎查进行诉前调解。
2022年初,王某、辛某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车款总价为38000元,王某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因辛某承诺无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正常运营故双方未办理车辆过户。后王某车辆无法正常运营,给王某造成了一定损失,遂王某向法院起诉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并要求辛某返还其购车款。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以5000元解决此次纠纷,并当即履行,案件不到一天时间就调解成功。
将法庭搬到“家门口”不仅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深入到嘎查村内,为群众进行以案普法,让当地群众感受到实实际际的司法公正,踩实了诉源治理的脚印,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