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内06破1号
本院根据神木市兴永兰炭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6月14日裁定受理债务人鄂托克旗天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担任鄂托克旗天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鄂托克旗天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9月4日前通过阿里破产管理钉平台“鄂托克旗天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群向鄂托克旗天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过钉钉下载链接:https://page.dingtalk.com/wow/dingtalk/act/download下载钉钉→注册账号→搜索群号:44752869→实名申请入群,债权网络申报说明及债权申报材料详见群通知和群文件),也可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报债权(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融集团20楼2014办公室,收件人:张露,邮政编码:017000,联系人:张露律师,闫煜律师)。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鄂托克旗天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鄂托克旗天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会议同步进行”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须通过阿里破产管理钉平台参会,并在会议前五日向管理人报备,通过申报债权时指定的手机号码登录钉钉后进入“鄂托克旗天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群,届时,网络投票和债权异议通道将开启;线下会议召开地点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4号法庭。
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请及时关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等平台最新消息,重新确定会议时间并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不明确的事宜,可与鄂托克旗天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张露律师15247378890、闫煜律师19304778882联系咨询。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