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赵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平与赵伟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段俊宇向本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32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公告
赵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平与赵伟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段俊宇向本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32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