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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马毅兵、张晓力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曹晓凤向本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29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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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伟  发布时间:2021-05-27 12:54:13 打印 字号: | |

公告

孙小兵、海明瑞、田厚山

本院在执行马毅兵、张晓力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曹晓凤向本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2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十七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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