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梁文亮、鄂尔多斯市鑫世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沙圪堵开发区天云化工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鹤亮环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云世林、云树林、王改转、云宝东、郭琪、云文斌: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鑫世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沙圪堵开发区天云化工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鹤亮环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云世林、云树林、王改转、云宝东、郭琪、云文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李世平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1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