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200号执行裁定书
公告
杜雄:
本院在执行准格尔煤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杜雄、马志亮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光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20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