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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291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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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26 10:38:49 打印 字号: | |

公告

戴永强:

本院在执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戴永强、内蒙古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福元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郭秀英等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王娜、赵红霞等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29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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