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自动履行率,节约执行期限,进一步健全审执衔接配合的执行长效机制,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建立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助力执行攻坚战。
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是指: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把执行通知书内容写入判决书主文,明确告知当事人此项内容即为执行通知书,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施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不在向被执行人另行,视为其已知悉应当履行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既能体现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力,还可以有效降低司法成本、提升司法效益,更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需求。今后,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实践执行改革新措施,切实提高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