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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85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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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16 16:01:26 打印 字号: | |

公告

秦瑞玲:

东胜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淑珍与被执行人秦瑞玲、吴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孙淑珍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东胜区法院作出(2021)内0602执异320号执行裁定书,孙淑珍不服,向本院提出执行复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85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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