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174号执行裁定书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5-05 20:19:36 打印 字号: | |

公告

张家睿、石书睿: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家睿、石书睿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准旗信用社向本院申请诉前保全,异议人史松林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17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五月五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7559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