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纪建国、尚开平、张永泉、白双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孙树林、尚开平等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变更申请人申请,本案现已审查终结。因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变更申请人申请,不服(2021)内06执异253号裁定书,向高院申请执行复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复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二月六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