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札萨克法庭快速调解一起因土地争议产生的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对抗激烈的矛盾纠纷就这样化解在萌芽状态。
本案中,原告单某和被告朱某系同村村民,因草牧场权属问题,双方互不退让,矛盾一直得不到解决。后单某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草牧场归自己所有。考虑到原被告是同村村民,判决将会导致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得不到彻底的化解。承办法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调查并邀请当地司法所调解员、村两委委员一同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最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现场对草牧场权属进行了确认并随后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局了调解书,原告当即撤诉。对最终的处理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
土地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纠纷得到顺利调解,既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案原被告是同村村民,承办法官以情感人、以德化人、以法服人,不仅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的温度,还促进了团结友爱和睦。
近年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三网两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机制,坚持一线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起到了“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