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内06执异400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龙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君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刘东升、刘洋、王文勤、杜文波、陈建茹、聂小林、王建国、陈建丽、张玉平、李雅洁:
本院受理的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与申请执行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龙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君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刘东升、刘洋、王文勤、杜文波、陈建茹、聂小林、王建国、陈建丽、张玉平、李雅洁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6执异40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