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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万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准格尔旗海伊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等人一案中,鄂尔多斯市万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245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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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军  发布时间:2021-12-02 11:15:53 打印 字号: | |

公告

准格尔旗海伊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万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准格尔旗海伊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等人一案中,鄂尔多斯市万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24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十二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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