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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华研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人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111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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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军  发布时间:2021-12-02 16:54:20 打印 字号: | |

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华研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人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11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十二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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