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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措施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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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01 09:47: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行到位23万余元。

申请人登某某、苏某某与和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未按民事调解书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登某某、苏某某于2021年2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办案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车,已予以查封,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依职权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对本案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但办案人员从未放弃,一直在想方设法查询财产下落,前后多次进行了总对总查询,也曾到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现场调查,穷尽一切措施仍未发现可供本案执行的财产线索。正在一筹莫展之际,被执行人突然主动联系执行工作人员,坦言限制高消费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愿意以货物抵顶案款,经与申请人协商同意,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的仓库,清点了各类用品213件,共计抵顶案款238248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今后,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扬不怕疲倦、艰苦作战的精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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