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刘尔泰、任如林、白凤娥、尚永清、内蒙古临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振军、杨凤英: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乔世英与刘尔泰、任如林、白凤娥、尚永清、内蒙古临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振军、杨凤英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凤玲向本院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32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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