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与鄂尔多斯市洪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人金融借贷纠纷一案中,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人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44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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