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22号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金银与被执行人达楞太、那仁得力格尔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杨金银不服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内0624执异111号裁定书,向本院提起复议一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3-26 12:15:09 打印 字号: | |

                   公告

那仁得力格尔: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金银与被执行人达楞太、那仁得力格尔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杨金银不服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内0624执异111号裁定书,向本院提起复议,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2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