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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439号申请执行人乔世英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临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振军、杨凤英、任如林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乔锦莲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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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07 09:37:17 打印 字号: | |

公告

内蒙古临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振军、杨凤英、任如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乔世英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临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振军、杨凤英、任如林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乔锦莲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43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提起诉讼。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三月七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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