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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复225号东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信得惠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华泰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鄂尔多斯市信得惠商贸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其不服东胜区人民法院(2020)内0602执异233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提起复议申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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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25 10:30:53 打印 字号: | |

公告

鄂尔多斯市华泰汽车车身有限公司:

东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信得惠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华泰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鄂尔多斯市信得惠商贸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其不服东胜区人民法院(2020)内0602执异233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提起复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复225号执行裁定书之补正裁定。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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