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正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宋长林、杭俊叶: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正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长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深圳前海凯信佳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285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