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荣、于国飞: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瑞平与被上诉人王海荣、于国飞、李宏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204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瑞平与被上诉人王海荣、于国飞、李宏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204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