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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274号申请执行人王秀叶与被执行人吕霄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王秀叶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张秀英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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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2-22 10:37:27 打印 字号: | |

公告

吕霄龙、张秀英: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秀叶与被执行人吕霄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王秀叶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张秀英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27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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