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关于(2021)内06执异481号、48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2-10 16:28:25 打印 字号: | |


关于(2021)内06执异481号、48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公告

本院受理的案外人王凤与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梁琛博、霖霖、邬晶、重阳、康占荣、杨建峰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6执异481号、48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曹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