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案外人刘成如与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鄂尔多斯市鑫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候利兵、王增耀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6执异48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