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志明:
本院审理的上诉人闵锋诉与被上诉人魏志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1409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