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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122号申请执行人乔治祥与被执行人田锁生、鄂尔多斯市永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刘美秀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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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22 09:37:52 打印 字号: | |

   公告

田锁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乔治祥与被执行人田锁生、鄂尔多斯市永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刘美秀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12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提起诉讼。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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