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占彪、王琴:
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史小平诉被上诉人鄂尔多斯市日月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占彪、王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6民终901号民事裁定书(准予上诉人自愿申请撤回对本案的上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六庭领取本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薛春梅、魏宏伟
联系电话:0477-8160359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3日
吴占彪、王琴:
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史小平诉被上诉人鄂尔多斯市日月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占彪、王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6民终901号民事裁定书(准予上诉人自愿申请撤回对本案的上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六庭领取本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薛春梅、魏宏伟
联系电话:0477-8160359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