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7-22 10:24:37 打印 字号: | |

公告送达

张煦明、李凤飞:

   本院依法审理上诉人闫锋诉被上诉人刘金,原审被告张学军、郭耀峰、张煦明,第三人李凤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结案。上诉人闫锋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现向你二人依法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一楼1号窗口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21年7月22日

民间借贷合议庭

 

责任编辑:民间借贷合议庭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