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内蒙古蒙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申报债权的公告
(2021)内06破申3号
当事人:内蒙古蒙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4月25日裁定受理内蒙古蒙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6月4日指定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担任内蒙古蒙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内蒙古蒙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8月8日前,向内蒙古蒙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鑫通集团B座19层;邮政编码:017000;联系人:张露;)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内蒙古蒙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内蒙古蒙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23日9:3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