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终坚守为民初心,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用实干担当奏响司法为民最强音。
了解到被告人周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联合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及人民陪审员一同前往城川法庭,对周某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进行了庭审。
庭审过程中,因被告人周某已经76岁高龄,听力、理解力较差,在讼诉参与人员耐心解释下,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周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表示:“不应该用掺了尿素的玉米面来阻止邻居家的牲畜吃自己地里的草,本来是一些邻里纠纷的小事,但自己没有用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才造成了大错,是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也愿意接受惩罚。”
本次庭审不仅仅是对被告人周某的一次惩罚,更是对周某周围村民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让更多的村民懂得依法维权,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带案下乡、下乡开庭、上门取保等工作,深入百姓家中,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贴心的普法宣讲,实现了普法宣传常态化,达到了司法审判工作中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