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
本院受理的王文林与鄂尔多斯市隆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小菊与鄂尔多斯市隆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高磊、高科与鄂尔多斯市隆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6民终360号、(2021)内06民终101号、(2021)内06民终97号三案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承办人(乌宁)8160350 法官助理:刘敏(8160351)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