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被告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一案(案号2020内06民初113号)本院已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参加诉讼。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承办人:乌兰托亚 联系电话:0477-8321539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公 告
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被告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一案(案号2020内06民初113号)本院已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参加诉讼。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承办人:乌兰托亚 联系电话:0477-8321539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