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靖晗(曾用名张玉莲):
复议申请人武存虎因张靖晗申请执行王平、武存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东胜区人民法院(2017)内0602执异261号执行裁定书和(2015)东执字第757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提起复议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复3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