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鄂尔多斯市富兴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富兴商贸有限公司、准格尔旗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孙树林、孙老虎、刘俊英、孙忠强、康楚涵、魏孝忠、魏春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欣荣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异43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向内蒙古自 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