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香、王明小、郅永春: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明小与被执行人郅永春、申请执行人贾永胜与被执行人郅永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复议申请人马香向本院执行复议一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复5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马香、王明小、郅永春: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明小与被执行人郅永春、申请执行人贾永胜与被执行人郅永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复议申请人马香向本院执行复议一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执复5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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