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鼎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内蒙古生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鼎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张连祥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内蒙古鼎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6执异14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杨婷婷(书记员)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