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万通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加拿大新世纪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内蒙古万通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现公告向你公司送达申请书副本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你单位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另定于2021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伊金霍洛旗阳光大厦)二楼第四号审判庭举行听证会。你单位作为被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通知你单位按时参加听证会,并接受相关人员(或相关部门)的质询。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电话:0477-816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