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
本院受理的原告苏春忙诉被告张毅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告知事宜。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康巴什办公区)审判区二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应诉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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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