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
李永其:
本院受理上诉人霍金良与被上诉人李三明,原审被告李永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6民终16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
陈彦亭 电话:8160337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文明东街阳光大厦市法院;邮政编码:017200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