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梅: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金梅与被告准格尔旗羊市塔松树焉神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2020)内06民初23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内06民初23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在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快审第一合议庭领取本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罗月新、高娜
联系电话:0477-8160376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阳光大厦B座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