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执复115号申请执行人孙海威与被执行人张浩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浩波不服东胜区人民法院(2020)内0602执异85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一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9-27 12:00:45 打印 字号: | |

                    公告

张浩波:

       东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海威与被执行人张浩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浩波不服东胜区人民法院(2020)内0602执异85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执复115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郃忠平(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