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华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国友与被执行人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华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中,案外人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向本院执行异议一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执异20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