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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执异180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丁永祥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宝泰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刘斌向本院执行异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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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伟  发布时间:2020-09-09 16:34:43 打印 字号: | |

公告

鄂尔多斯市宝泰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丁永祥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宝泰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刘斌向本院执行异议一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执18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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