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岩、内蒙古海岩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官兵与被告曹海岩、内蒙古海岩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民初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