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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
上诉人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上诉人李雪梅、安俊礼、杨丽霞、温建茹、董明亮、康振华、郭丽英、张珍珍、鄂尔多斯市五家尧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曹敏、鄂尔多斯市暖水山泉饮业有限公司、贺志义、张军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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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敏  发布时间:2020-08-03 11:37:41 打印 字号: | |

郭丽英:

本院受理上诉人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上诉人李雪梅、安俊礼、杨丽霞、温建茹、董明亮、康振华、郭丽英、张珍珍、鄂尔多斯市五家尧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曹敏、鄂尔多斯市暖水山泉饮业有限公司、贺志义、张军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责任编辑:吕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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