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执异120号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常龙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内蒙古易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金峰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红升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正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杜丽、常文武、王俊峰、姬建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深圳前海凯信佳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7-08 17:39:10 打印 字号: | |

公告

 

鄂尔多斯市常龙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杜丽、常文武: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常龙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内蒙古易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金峰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红升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正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杜丽、常文武、王俊峰、姬建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深圳前海凯信佳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执异12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七月八日

       联系人:杜博(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7872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