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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0)内06执异149号申请执行人苏利与被执行人王雨清、包头市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中,案外人张智峰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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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07 16:09:14 打印 字号: | |

王雨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利与被执行人王雨清、包头市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中,案外人张智峰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6执异14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七月七日

联系人:刘鑫(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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