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乌海市佳鑫煤焦化有限公司、乌审旗乾泰农林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与被执行人达拉特旗新培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乾泰农林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乌海市佳鑫煤焦化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晟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侯勇、李燕、侯强、曾登仲裁裁决执行一案中,申请人深圳前海凯信佳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执异128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未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杜博(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7872